114學年度四技(學士夜間班)單獨招生
報考學歷(力)資格簡要說明
A組報名學生: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職業類科畢業或五年一貫制職業學校畢業者。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附設之職業類科畢業者。
- 教育部核定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接受綜合高中課程畢業,於畢業證書上註明有「綜合高中(部)」者。
- 上述皆包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職業類科進修部(夜間部)」畢業者。
- 具相關同等學力資格者。
B組報名學生:
-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畢業未滿一年。
- 具相關同等學力資格者。
重要日程表
項目 | 日 期 | 備 註 |
通訊報名 |
05月27日(星期二)起 |
請於08月21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
現場報名 |
05月27日(星期二)至 |
日期:05月27日(星期二)至06月20日(星期五)止 |
日期:06月23日(星期一)至08月21日(星期四)止 |
||
日期:08月22日(星期五)止 |
||
※現場報名:請依上述日期及時間到校辦理。 |
||
現場報名地點 |
本校教務處進修教務組夜間班辦公室(生有樓一樓SB113) |
|
網路公告成績 | 08月26日(星期二) |
請至進修部網站查詢。 |
複查成績 | 08月28日(星期四) |
請於08月28日(星期四)當日12:00前至 |
放榜 | 09月01日(星期一) |
請至進修部網站查詢。 |
備取生遞補 |
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上課日前。 |
|
註:以上標示之日期皆指民國114年。 |
招生系別、學制及修業年限
學制 | 部別 | 招生系別 | 招生名額(A組) | 招生名額(B組) | |||||
一
般 生 |
外加名額(特種生) | ||||||||
原住民 | 退伍 軍人 |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 | 蒙藏生 | 政府派外子女 | |||||
四技 | 進修部 | 機械與智慧製造工程系 | 20 | 2 | 2 | 2 | 2 | 2 | 6 |
電機工程系 | 25 | 2 | 2 | 2 | 2 | 2 | 15 | ||
消防系 | 45 | 2 | 2 | 2 | 2 | 2 | 15 | ||
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 | 15 | 1 | 1 | 1 | 1 | 1 | 10 | ||
餐旅管理系 | 23 | 1 | 1 | 1 | 1 | 1 | 5 | ||
觀光休閒管理系 | 25 | 1 | 1 | 1 | 1 | 1 | 5 | ||
收費標準 | 機械與智慧製造工程系:每學時1,461元 電機工程系:每學時1,461元 消防系:每學時1,461元 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每學時1,360元 餐旅管理系:每學時1,360元 觀光休閒管理系:每學時1,360元 備註:學時費若有異動,依114學年度教育部核定金額為準。 |
||||||||
備 註 |
依據教育部臺教技(一)字第1132327461N號及第1132334731O號函辦理。 |
- 上課時間為每週一至五晚上實施為原則。
- 四技進修部修業年限最少四年。
- 四技進修部學制為四年制技術系,採學年、學期、學分制。
- 四技進修部凡修滿規定學分,成績及格者並符合系規範准予畢業,依學位授與法之規定頒給學士學位證書。
- 未服兵役之男性,經錄取入學後符合緩徵資格者得辦理緩徵。
(依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凡專科、大學畢業生,再就讀相同學制或低於原學制之學校者及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不得緩徵。) - 114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新生,符合「行政院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補助資格」時,最高可補助「學分學時費」17,500元及「校內住宿費」最高可補助7,000元,實際補助金額將於繳費單上先行扣除。
文件下載
檔案名稱 / 連結 | 檔案類型 | 更新日期 | 檔案下載 |
---|---|---|---|
夜間班 單獨招生簡章(免費下載) | 2025.02.19 | 下載 | |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檔 | 2025.02.19 | 下載 |